新媒体技术驱动文创发展******
新媒体技术既是文化传播的新载体,也是文创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引擎,将在传承中华文化和讲好中国故事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文创产业的规模和结构得到优化,越来越融入现代生活,焕发新活力。作为文创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引擎,新媒体技术极大激发了大众对文创的兴趣,推动文创产品越来越流行。
新媒体技术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带动了地域文化、非遗和传统戏曲等相关产业发展。北京、山东、厦门和成都等多地相继推动数字化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VR等技术,让大众能够随时随地线上畅游园区的同时,还能通过参与虚拟空间互动,深入了解博大精深的中国历史文化。这不仅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机会,更扩大了文化消费,为更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效统一创造了机会。
新媒体技术是文创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引擎。文创产业利用新媒体技术低门槛、互动性强的优势,加速自身迭代升级,实现社交媒体、动画、短视频等多元化传播。例如,陕西历史博物馆等单位合作推出的有声剧《国宝之灵》,在网络音频平台上的播放量突破千万次,让更多人了解馆藏瑰宝背后的故事。可以说,新媒体技术为文化创作提供了更便利的技术和平台支持,驱动了文创产业的个性化发展,也进一步为文化传播增添了趣味性和科技感。
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硕的文化成果,是实现文创产业创意灵感落地的重要源泉。如何让新技术助力中国文创产业跨界发展?故宫文创的蓬勃发展给出了答案。目前,故宫拥有1万多种文创产品,有着中国体量最大的文创IP。从宫廷娃娃系列、顶戴花翎伞帽和折扇等各种产品,到风靡各大社交平台的故宫表情包,再到以守护国宝真实历史事迹为内容的主题漫画《故宫回声》……跨界已成为文创潮流的一种新形式,代表着人们一种新的文化共识与审美情趣的融合。而视频、漫画与传统文化的碰撞,使文创兼具传统文化古韵和现代化审美情趣,唤醒年轻人用新的传播方式主动传播、挖掘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美。
新媒体技术为文创产业的更新和转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促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更多地区、更广人群中的传播。新媒体技术既是文化传播的新载体,也是文创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引擎。在不远的未来,基于新媒体技术的文创产业,必将在传承中华文化和讲好中国故事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者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王煜茜)
【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监制:张宁
统筹:李政葳、廖慧
策划:陈畅、孙满桃
文案/制作:李飞、王一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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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