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强房企1月拿地额同比下降近三成,集中供地正在“淡出”?******
2023年1月土地供应、成交量均继续走低,房企拿地节奏明显变缓。从数据来看,百强房企1月拿地总额同比下降29.4%。究其原因,不乏受重点城市集中土拍减少及春节假期错峰的影响。
回顾2022年22城集中供地来看,计划完成率不足六成。对于2023年土地市场走势,业内人士预计并不乐观。其中,市场热度仍将持续分化,安全应成为今年房企选择城市的重要标准。值得关注的是,各地与“集中供地”也渐行渐远。比如,长沙取消集中推介土地,调整为常态化持续更新,南昌提出退出集中供地,而天津2023年首批供地仅推出1宗地块。
房企拿地节奏放缓
受重点城市仅一城土拍及春节假期错峰的影响,今年1月,土地供应量呈季节性回落,而房企的拿地节奏也明显变缓。
从中指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1月全国房地产企业拿地TOP100排行榜》来看,今年1月,TOP100房企拿地总额591亿元,同比下降29.4%。与以往一样,拿地企业主要以地方城投及本土民企为主。具体来看,绿城中国以累计新增货值83亿元占据榜单第一;广州润川房地产开发、中关村发展紧随其后,累计新增货值规模分别为75亿元和66亿元。
另据克而瑞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重点城市集中供地近乎“中断”,仅宁波一城进行集中土拍,因此,优质地块供应量相对较少,难以吸引品牌房企投资。为此,2023年销售百强房企(全口径)在1月投资基本暂缓,仅绿城、华润置地、建发房产等在纳储。从拿地金额TOP100房企来看,城投企业上榜数量近50家,拿地金额更是占到百强房企拿地金额的50%。此外,拿地金额中有31%来自规模相对较小的本土民企。
从今年1月各城市群拿地金额来看,长三角地区仍然领跑全国。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长三角TOP10企业拿地金额124亿元,居四大城市群之首。其中,溧阳城发集团拿地金额18亿元,位居长三角企业拿地金额榜首;粤港澳大湾区TOP10企业拿地金额82亿元,位列第二;中西部TOP10企业拿地金额77亿元,位列第三。
值得关注的是,在全国住宅用地成交总价TOP10方面,今年1月入榜地块中多数位于长三角地区。入榜地块中,宁波共入榜3宗地块,总成交金额为49亿元。其中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东片区D1-4-4#/5#/6#地块以总价25亿元位居榜首;佛山入榜2宗地块,总成交价为39亿元;西安入榜2宗地块,总成交价为24亿元,台州、芜湖、温州各入榜1宗地块,成交价分别为13亿元、12亿元和10亿元。
多地今年首批集中供地明显“缩量”
从目前来看,天津、杭州、苏州、郑州已发布2023年第一批集中供应地块的公告,与2022年第一批集中供地相比有着明显“缩量”趋势。其中,杭州供应13宗地块,苏州供应11宗地块,相比2022年第一批集中供地明显减少。不过,这些地块位置较优,核心板块占比高,推出楼面均价同比分别上浮约30%、35% 。而天津仅供应1宗地块,相较于2022年第一批集中供地同样是明显“缩量”。相比之下, 郑州供应11宗地块,供应量与2022年第一批集中供地对比变化不大 。
中指研究院土地市场研究负责人张凯在“中指市场形势及企业研究成果分享会”上介绍,从2022年22城集中供地来看,计划完成率不足六成。仅合肥、无锡、上海、厦门4城完成全年供地计划 。长三角地区平均完成率92%,长春、重庆完成率仅16% 。
张凯进一步分析称,目前对于“集中供地”的要求进一步淡化。从各地的表现来看,与“集中组织出让活动”也渐行渐远。比如,长沙取消集中推介土地,调整为常态化持续更新,南昌提出退出集中供地,而天津2023年首个地块则是单独供应。
业内:预期多次分散供地
2023年土地市场以冷清开启,业内人士对于全年的预计仍不乐观。
张凯认为,地方政府应该意识到正在与其他城市竞争房企的投资额度。在土地规则上,各地采取多次分散供地,优化供地条件,降低参拍门槛。而非核心城市的地价会出现下调。虽然房地产市场预期边际改善,但土地市场热度难有根本性恢复,地方国资企业仍将托底,2023年土地成交规模进一步小幅回落。
“土地市场结构分化更加明显,其中,核心城市需求端政策仍有大量放松空间,其经济发展水平高、公共基础设施完备,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强。而三四线城市政策放开空间有限、人口流出、库存高企,因此应谨慎进入。安全应成为2023年房企选择城市的重要标准。”张凯如是说。
此外,克而瑞分析人士表示,今年1月,重点城市仅宁波一城进行了集中土拍,三四线城市供地节奏也明显变缓,全国土地市场成交规模降至历史低位。虽然2022年出台了较多行业利好政策,其中不乏力度较大的“三支箭”等有利房企融资的组合政策等,但从效果来看,目前尚不明显,在市场筑底尚未结束、房企资金压力尚未缓解之下,预计2023年土地市场热度仍将延续低位,市场热度仍将持续分化,房企关注焦点依旧是核心一二线城市的优质板块。
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谢里(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湖南大学“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中心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明确将确保能源资源安全作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的重要内容。能源是维系国计民生的稀缺资源,是国家竞争之要素。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地缘政治、经济、科技、治理体系等正经历深刻变化,能源局势将更加错综复杂,威胁能源安全的各种“灰犀牛”“黑天鹅”事件时有发生,促使国际能源版图深刻变迁。为了有效应对能源风险,我国应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度推进能源革命,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全方位保障能源供给安全。保障能源供给安全,既要完善不同种类能源的供应体系,又要在空间上实现能源多渠道供应。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推动下,我国正加快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步伐。化石能源具有不可再生、高污染、稳定性强等特征,非化石能源具有可再生、低污染、间歇性、波动性等特征。未来我国需要逐步摆脱对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的依赖,对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这两类能源要素扬长避短、优势互补、调剂余缺,丰富不同种类能源的供应,实现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在国际能源贸易领域,应稳固拓展与已开展能源贸易国家的互联互通,并积极扩大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能源贸易合作,畅通能源供应通道,拓展能源供应的地缘范围,形成多样、高效和优质的能源贸易网络,“固”“延”“强”“补”能源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宽领域增强能源消费安全。能源消费安全要从能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以及能源安全管理这两端双管齐下。一方面,在实施能源消费的总量和强度双控过程中,改变粗放的能源消费方式,促使能源集约化利用。在深化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时,注重稳定能源价格,防止其异常波动导致能源消费的不稳定,增强消费者对能源商品消费的理性预期,增加能源消费的普惠性,保障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费者都能持续进行能源消费。另一方面,正确的能源管理不仅能有效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且能减少能源消费对生态环境等方面产生的负外部性。在全社会大力提倡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同时,对人民群众进行正确管理能源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形成能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管理习惯,防止不正确的能源消费和管理方式危害社会设施、生态环境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多维度开展能源技术创新。不断实现能源技术创新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法宝。随着产业结构的演进,能源技术迭代迅速,降低了能源开发和利用的成本,促进了能源的绿色低碳发展。但也会由于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还不够成熟,导致能源开发、存储、传输、消费等环节依然存在隐性风险。因此,加快能源技术创新,不仅要重点突破制约能源产供销储产业链体系中的关键核心技术,还应结合全国各地的能源开发和利用实践,推动能源新技术的本地化,实现能源技术的再升级与再创新。进一步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能源技术创新的赋能作用,促进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大储能与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等能源产业链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配套提升能源技术装备的安全运维和管理创新水平。
系统化构建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能源治理体系是能源安全保障制度的集中体现。应坚持能源配置全国一盘棋,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也要发挥好行政管制的作用,在能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和能源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通过市场机制与行政管制的统筹协调,一方面不断激发能源企业的活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更好地激励能源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国家战略,承担社会责任。政府可以通过创新能源监管方式,构建高标准的能源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规划能源发展战略和总体布局、把握能源开发利用的总量平衡、优化能源市场监管和能源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职能。通过深化能源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不断改善能源开发利用的营商环境,畅通能源要素优化配置的渠道,提升能源服务的安全稳定性。
深层次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广泛的国际能源合作是防范和化解重大能源风险的坚实屏障。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能源消费国,中国是世界能源格局中的重要一员,始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遵循互利共赢原则开展国际合作,努力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未来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世界能源领域的对话与交流,扩大能源投资与贸易的“朋友圈”。通过参与建设共同受益的国际能源合作组织,积极构建有利于世界各国能源公平合作的规则,积极融入全球能源产业价值链的垂直和水平分工体系,共建全球能源供需预警与监管平台,联防联控能源价格波动对全球经济冲击的传导,携手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能源风险和挑战。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5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